为了与新尼日利亚标准局的E-认证条例相一致,以下是步骤:
- 出口商和进口商还是需要自己为他们从出口国通过IAFs(国际认可公司,比如泰纳公司)进口的物品申请产品认证。
- 在产品认证发行之前,国际认可公司将证书传送给尼日利亚标准局的门户网站,而进口商则可使用证书上的产品认证号码来激活证书,激活在尼日利亚联邦政府单窗平台中的链接 网站上进行。
- 产品认证激活后,进口商的银行可以使用证书,并将证书上传并附到电子产地证上。
- 一旦电子产地证被批准,尼日利亚认证过程将会和进口商一起着手将电子产地证(指明BA号码,登记过的TIN号码、RC号码、提货单号和终结发票号)的副本发送给需要尼日利亚认证证书的国际认可公司。
- 尼日利亚认证的证书一旦发行,就可以用证书的号码到步骤B上的链接中激活(可以在任何设备上激活:电脑、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)。
- 在完成步骤E后,进口商可以开始使用进行委托的链接联机处理预到货评估报告(PAAR),并输入他们的尼日利亚认证证书号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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